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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医保政策
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
新余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医保政策
       第一类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
       慢性肾功能衰竭(尿毒症期)、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、恶性肿瘤 、精神病、血友病、地中海贫血(含输血)。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统筹基金,由统筹基金报销85%。
       第二类20种门诊特殊慢性病
      系统性红斑狼疮,重症肌无力,系统性硬皮病,再生障碍性贫血,帕金森氏综合,冠心病,脑溢血、脑梗塞、脑血栓形成,慢性活动性肝炎、肝硬化(失代偿期),慢性阻塞性肺气肿,高血压Ⅲ期 ,糖尿病合并症,结核病,慢性心功能衰竭(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级Ⅱ以上),慢性房颤,心肌病(原发性),慢性支气管炎,慢性支气管哮喘,慢性肾病,癫痫,血吸虫病。个人账户用完后个人先自付700元,700元自付段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75%;患有 Ⅲ期以下(不含 Ⅲ)的高血压、无合并症的糖尿病参保者,个人账户用完后个人先自付1000元,1000元自付段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65%。
新余市城乡居民慢性病医保政策
     (一)第一类: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
恶性肿瘤,系统性红斑狼疮,再生障碍性贫血,帕金森氏综合症,慢性肾功能衰竭(尿毒症期),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,地中海贫血(含输血),血友病。
     (二)第二类:1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
精神病,高血压病,糖尿病,结核病,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(冠脉支架植入术后),慢性心功能衰竭(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),慢性房颤,心肌病(原发性),慢性肝炎,慢性支气管炎,慢性阻塞性肺疾病,慢性支气管哮喘,肝硬化,慢性肾病,脑卒中后遗症,癫痫,重症肌无力,血吸虫病,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。
门诊特殊慢性病一、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90%、80%和60%。门诊特殊慢性病执行住院医疗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,其中:年度最高支付限额I类为10万元Ⅱ类为5000元,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。
     (三)“两病”门诊用药待遇保障
        对患有高血压、糖尿病“两病”、但尚未确定为门诊慢性特殊慢性病、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、降血糖药品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,不设起付线。其中: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“两病”门诊药品费用按65%比例报销,不设封顶线;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“两
病”门诊药品费用按50%比例报销,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400元,糖尿病500元。
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办理手续
     (1)所需材料:近三年的出院小结,近两年连续治疗门诊病历,近一年的CT检查及检验报告单,病理报告单、细胞学检查、其他与病种相关的材料等(CT、磁共振、同位素、内窥镜、心脏彩超、心电图)。
     (2)职工医保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证流程:到医院医保办领取特殊慢性病申请表,就诊专科医生客观真实填写表中的内容,分管院长签字,最后在医务科盖章,本人携申请表和疾病相关材料到市医保局申请办理。
    (3)城乡居民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流程:到医院医保办领取特殊慢性病申请表,就诊专家医生客观真实填写表中的内容,分管院长签字,最后在医务科盖章,本人携申请表和疾病相关材料,交户口所在地医保所办理。
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指导
    (1)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就诊时,携带好本人的医保卡及慢性病证到定点医院就诊。
    (2)参保人门诊治疗与本人申办的慢性病种无关的医疗费用自理。
    (3)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生接诊特殊病种门诊病人时,在病历上应详细真实的记录病情、用药和治疗项目等情况,一次处方用药不超过7天量,针剂不超过3天量。
    (4)病人在缴费时应主动向收费员出示医疗卡、慢性病证,以示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。
    (5)费用结算由医院收费员在微机上一次性完成,参保人员缴纳自己应交的部分、统筹部分由医保局与医院结算。
医保患者转诊转院
    (1)转诊转院应具备的条件: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等不能治疗的疑难杂症或专家会诊未能确诊的。
    (2)转诊转院流程:经管医生到本院医保办领取转诊转院申请表,医生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,科主任签字,分管院长同意并签字,院医保办盖章,经所在医保局审批同意,方可转院。
 工伤病人就诊程序
     (1)工伤病人门诊凭工伤认定书(盖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科的公章)到收费处门诊挂工伤号,经管医生开具处方,医保办盖章即可。
     (2)工伤病人住院凭工伤认定书,医生开的入院审批表经医保办盖章即可办理入院。
      (3)所有工伤病人的单位、身份证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等信息应填写清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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